01 . 競買保證金繳納
為確保拍賣會圓滿順利及保障競買人權益,競買人可通過現場參與、電話競投、書面競投及線上競投四種方式參與拍賣會,並須在領取競買牌號前繳納保證金新台幣參萬元整(美金壹仟元整、人民幣伍仟元整),始完成登記手續。若競買人購得拍賣標的,已繳納之保證金可直接扣抵成交金額;若競買人未能購得拍賣標的,保證金則將在拍賣會結束後十個工作日內,全額無息返還競買人。
再次提醒競買人,務必於拍賣會開始前完成登記手續,以便順利參與競投。
02 . 拍賣標的圖錄
競買人須注意,本公司圖錄與網站上拍賣品資訊(包含文字、圖片與拍品介紹)是為簡要描述,僅供參考。
本公司將盡可能完整提供拍賣品相關資訊及狀況報告,唯圖錄與網站資訊中未提及之拍賣品狀況,不代表該拍賣品本身未有缺陷或瑕疵,實際情況仍以拍賣品「現況」為主。請競買人參與拍賣會前,詳細閱讀拍賣品相關資料,以保障自身權益。
03 . 競買人之審查責任
本公司於拍賣會前將舉辦預展,建議競買人親自或委託信任第三方到場審看拍賣標的原物,判斷審查拍賣標的物真偽及品質。本公司對任何拍賣品將不負擔任何保證或瑕疵擔保責任,請競買人自行對拍賣標的物及其衍生之行為承擔相關法律責任。
04 . 勞務費 / 付款方式
買受人應支付本公司落槌價及落槌價金額百分之十五之勞務費,是為成交價。買受人一經成功競投拍賣品,付清全額購買款項後,即可至櫃檯領取購得之拍賣標的。付款以現金、匯款、支票付款三種方式進行。如以支票付款,須待支票兌現後,方可領取購得之拍賣標的。如買受人以外幣(港幣、人民幣、美金…等)支付,應按本公司拍賣會當日現場公佈之匯率計價,並以本公司成交單上匯率為準。
05 . 領取拍賣品 / 包裝 / 搬運之須知
買受人成功競投拍賣品後,應自成交日起三十日內付清全額購買款項。款項付清後須自行取貨,若委由他人提領,須出示委託證明書。
本公司向買受人推薦之包裝公司及貨運公司所造成的一切錯誤、遺漏、損壞或遺失,本公司概不承擔責任。如需委託本公司寄送或額外保險,其衍生之費用(如運費、保險費、出境報關費…等)須另行計價,並由買受人自行負擔。